推動鞭刑立法嚴懲惡狼


親愛的朋友


也許我們不是警察或法官,無法嚴懲這些"健人"但我們可以做的就是發動大家的力量,讓政治人物知道我們的心聲.做壞事的人本來就該接受懲罰,鞭刑又不是亂鞭,只要你沒做壞事,又有什麼好怕的?


台灣就是太講人權了,但是太講壞人的人權....好人...好像都不是人...都該活在會被壞人欺負的陰影下.新加坡也是一個鞭刑的國家,但他們的人民卻不會說這個刑罰太殘忍,而是告訴你"在新加坡我可以向你保證,到了晚上就算女孩子一個人出門都不用擔心..保證安全".這是我到新加坡的經驗....


許多的政治人物或法官講人權,試問...如果有一天是他們的老婆或女兒被醬子對待...你覺得他們還會把人權掛在嘴上嗎?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都可以看看講講就算了,發生在自己身上就叫不幸或意外....一定要等到發生在自己身上才要去正視它嗎?請大家將心比心...


就像林口的5歲女童..她才5歲耶...怎麼下得了手?


這二個"健人"如果只被關個幾年出來,是不是又有人要擔心自己女兒的安全了呢?


對這個女童而言,她還有未來...但她的未來和她的心理會怎樣呢?


如果可以..請大家認真的看待這封信,小小連署一下,也許大家都很忙,但盡一點自己的力量來幫助這個社會這個國家,這個我們居住的地方,
付出一點關心...要相信聚沙可以成塔的唷!



ETtoday 2007/07/10 17:20 記者: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台北縣林口一名5歲女童,慘遭母親同居人夥同兄弟性侵害,一個禮拜凌虐六次,甚至還玩3P,直到隔壁鄰居看小女童下體渾身是血才送醫報警,母親身心煎熬,在警局掩面哭泣。坐在右邊的是媽媽的同居男友,小女童叫她乾爹,左邊右手斷臂的她叫大伯兩人竟然聯手對5歲的女童性侵害,媽媽在一旁掩面哭泣、傷心欲絕她明明知道同居人對女兒下毒手,卻害怕同居人暴力相向,六天來不敢報警。


7月3日 凌晨,大伯趁媽媽去洗澡,把熟睡的女童抱到客廳性侵害,媽媽發現後大哭大叫卻被男朋友恐嚇不准報案,沒想到第二天輪到男友下毒手,六天來兩個人從家裡把小女童當作發洩工具,甚至還玩3P,每次聽到女兒哭著叫「媽媽,叔叔欺負我!」做母親的卻無能為力,直到大人們都不在,女童下體沾滿骯髒的血跡跑到大街上才被鄰居送醫報警,把她可惡的乾爹、大伯移送法辦。



現今的社會有太多這種敗類,
目前有一個薛凌委員一直在推動鞭刑立法嚴懲惡狼,
目前已經有連署人數: 195453 人 ,
姐姐妹妹大家一起發揮力量,
到這個網站去讓立法院聽到大家的心聲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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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ddy.T